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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32j/2025-40911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丽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打造“担当财政、变革财政、勤廉财政”,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责任,严格履行法治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在各分管领域抓好法治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研讨、带头宣讲,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多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法治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年严格制定和联合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8件,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夯实法治工作责任,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局综合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获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集体嘉奖。
二、依法履职,落实财政工作职能。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制度,依法做好预决算及财政收支管理等工作,强化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推进开源增收,开展财税固本强基行动,构建“政府主导、财政统筹、部门协同”全链条财源建设格局。抢抓政策机遇,争取到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和油茶产业发展项目等奖补,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两重”“两新”和“8+4”等政策,推动政策直达快享、精准落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致力变革创新,全力推进全链式零基预算改革,建立“1+4”支出管控新体系,制定“大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严肃财经纪律等文件,推动政策整合、资金提效,在全省财政系统介绍经验做法。
三、加强监管,推动严格规范执法。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检查,编制并公示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制定公布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推行亮码执法,对代理记账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及财政票据等开展检查,年度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50%,完成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注重诉源化解,统筹财政法治服务团力量,有序开展投诉举报事项处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努力防范化解复议诉讼风险。深入开展“财会监督加强年”专项行动,健全纪财审联动机制,开展落实过紧日子和内控要求等专项检查。与市人大财经委联合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及绩效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
四、严防风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法为财保障”理念,提前融入财政业务工作,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目录事项,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95份。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值班答疑,及时解答涉法涉财疑难咨询,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推进财政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迭代升级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印发局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实行“自主审查+复核审查”相结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推进涉企政策文件措施专项清理,修改文件2份,宣布废止或失效文件16份。强化数字赋能,助力市直所有涉企政策在“丽即兑”平台“应上尽上”,优化营商环境。迭代升级“三不腐”清廉财政能力指数评价体系,创建市县一体化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系统,在全省推广运用。
五、围绕大局,深化普法品牌建设。依托“大处室制”,制定并实施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联合普法、协同普法。“丽财普法轻骑兵送法‘六进’”项目被市普法办评为全市第三届“十佳普法项目”,《浙江财税与会计》推广,列入全国财政法治培训班研讨交流材料。加强与部门及党、团等组织联动,结合高层次人才企业财务顾问专项服务、“百团千师助万企”等活动,围绕新修订的《会计法》等,推动日常和宪法宣传日等集中普法相结合,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普及。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梳理学习财政法律制度选编,组织执法骨干参加复议、诉讼旁听及执法能力建设培训,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和新任命干部宪法宣誓均全覆盖,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2024年,丽水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在法律风险防控、财政法治力量培养、普法质效提升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仍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提升。2025年,丽水市财政局将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工作。一是持续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法治职责,坚持将法治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围绕政策体系重塑等工作,发挥法治服务团力量,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深化行政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质效,注重纠纷化解。三是强化法治改革创新。注重法治力量培养,建优财政普法品牌,全面深化财政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