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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5-41103 文号 丽政通〔2025〕3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丽水马拉松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物管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16: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2025丽水马拉松将于3月30日在丽水市区举行,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无人机等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二、管控时间及范围

2025年3月30日0时至14时期间,丽水马拉松起终点区域(北至城北街、西至大洋路、南至丽阳街、东至紫金路)及赛道沿线区域(见附件)。

三、管控要求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因执行重大飞行任务的电视传播、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的,应当事先报经赛事组委会同意。

敬请广大市民谅解,并给予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附件:起点空域管制范围图、赛道路线图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丽水马拉松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物管制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