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秀玉、詹子林:
本局定于2025年5月26日(周一)9:00时在莲都区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张村路36-1水阁公园东侧)五号庭就申请人詹志龙、詹爱英、詹美英、占桂英、徐小英、詹玉云因不服被申请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行政补偿决定一案举行听证会;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故本局以公告方式向你们送达丽政复〔2025〕29号听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们按时参加听证。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5日